2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的《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(草案)》提出,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。每年9月30日,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。
民政部部长李立国25日就决定草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指出,近年来,全国人大代表、全国政协委员、社会各界人士建议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呼声越来越高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,以法律形式设立烈士纪念日,对于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,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,具有重要意义。
李立国介绍说,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,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,既能充分体现“国庆勿忘祭先烈”的情怀、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,又能与党和国家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士纪念活动相衔接,因此草案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。
预算法
四审稿回应三大社会关切
25日,20年来首次大修的预算法进入四审。与现行预算法相比,它做了哪些修改?从哪些方面回应了社会关切?记者采访了权威专家解读草案背后的制度安排。
政府全部收支是否都纳入监管?
“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”“各级政府、各部门、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,不得虚假列支。”相对于现行预算法,四审稿中的这些表述让人眼前一亮。
预算编制能否避免“拍脑袋”?
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,编制预算依据,除现行法要求的“上年预算执行情况”和“本年度收支预测”,还增列“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”作为依据;新增条款限制预算调整行为,对未按规定编制、调整预算等行为,引入“追究行政责任”的惩戒规定。
预算公开是否真正透明易懂?
与现行预算法“只字未提”预算公开相比,修改后的预算法可谓迈出一大步。不仅将“预算公开”入法,还规定公开的时效和内容。尤其规定要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中包含“三公经费”在内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、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采购情况,并要对本级政府举债情况作出说明。
反间谍法
草案开始审议
25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次会议开始审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(草案)》。草案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物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赃物而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的,由国家安全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立法法
将地方立法权
扩至282个设区的市
根据25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(草案)》,拟将过去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扩大至全部282个设区的市。这些设区的市可就城市管理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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